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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42岁的王辉,1990年中专毕业后,进入文水县民政局工作;1992年到北京经商,与丈夫一起成立山西雪恩集团;2007年底,王辉又回到文水;2010年4月,王辉升任政协副主席;2011年6月,王辉改任副县长。(4月20日《经济观察报》)
王辉去北京经商前,在文水县民政局没有任何行政职务,其返回文水后的一路升迁,明显不符合组织纪委。王辉能违规提拔,主要在于背后“黑手”。如,县里推荐她任政协副主席时,要求民政局出具她是正科级干部的证明,在遭到民政局的拒绝后,她的关系便被转到文水县开栅镇,并顺利地成为了科级干部。而在正式选举前,县委书记更是与政协委员中的党员开会,说“选王辉就是选县委”,要求将选举王辉当作“一项政治任务”。
王辉升迁背后的违规无疑是严重的,但我以为,这种严重违规绝不始于15年后王辉返回文水县,而是起始于15年前王辉的吃空饷。
从1992年离开单位,到2007年返回文水县,在长达15年的时间里,尽管王辉从未在单位上过一天班,但却一直领着工资。王辉吃空饷不应该,可这一错误不能全算在她个人头上。因为当时文水县民政局也不愿让此事暴露,单位也想从王辉吃空饷一事上捞点好处。事实上,单位的确也沾了王辉吃空饷的光,将财政的一部分拨款“当作了福利”。
如果王辉自动离职后,单位能按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理,她也就不可能吃15年空饷了,没有了这样15年吃空饷的经历,也就不会有后面的“一路升迁”了。我看文水县民政局几名老领导的“揭发”,很想问他们:当初为何不按规定进行组织处理?在我看来,他们虽然没有参与策划王辉的“一路升迁”,但也是有责任的,甚至是“始作俑者”。
王辉的违规提拔,对组织工作者是个教训,对其他人何尝不是个教训?任何对违规行为的纵容,都可能导致严重腐败,遏制腐败,必须从自身做起。(张铁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