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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金融办:探索支持小微企业新方式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3日 21:3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青海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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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如何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答: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等货币信贷政策工具,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再贷款是指中央银行为实现货币政策目标而对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再贴现是中央银行通过买进商业银行持有的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商业银行提供融资支持的行为。差别存款准备金率是中央银行根据金融稳定的需要和控制货币供应量的要求按照存款的类别及金融机构的种类、规模、经营环境规定不同的准备金比率。比如,可以规定地方性的城市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比国有商业银行的高,以维护金融稳定。

  人行西宁中心支行在全省筹集安排10亿元再贴现资金,专项对产、供、销经营稳定的小微企业签发单笔500万元以下的商业汇票,优先给予再贴现支持。同时,专项安排20亿元支农再贷款资金,专项用于农村牧区金融机构为县域小微企业放贷,并给予优惠利率。按照企业信用等级和经营状况,合理确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实行差别化的利率政策,对信用等级高的小微企业,减少上浮幅度或执行基准利率,办理此类再贷款利率上浮幅度不得超过基准利率的30%。

  对年末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和增量达到要求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根据人民银行总行政策规定,执行更加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通过优惠和有区别的存款准备金政策,引导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加强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对支持小微企业力度大、效果好且兑付考核工作全部达标的农村信用联社优先办理市场准入。

  问:如何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网点覆盖面,加强制度、产品和服务创新?

  答:小微企业贷款余额的迅速增长,离不开其专营机构的完善布局。鼓励我省法人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在省内设立独立的专营机构,专营机构应专注于服务小微企业,专营机构设立当年小微企业贷款占全部贷款比应不低于60%,并逐年提高。同时,鼓励省内银行机构不断加大金融创新力度。一是管理模式的创新,包括工作机制、管理方式、内控制度等多方面的创新。通过优化信贷流程,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二是服务模式的创新,加强对新型服务手段、信贷产品和抵质押方式的研发和推广,不断开发适销对路的信贷产品,满足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各个层次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需要,努力打造小微企业贷款特色品牌。

  问:金融监管部门怎么样做好督促工作?

  答:建立完善小微企业信贷监测和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小微企业贷款监测制度和小微企业集群监测制度,建立小微企业专营机构监测制度,按月统计银行业金融机构产品、服务创新项目和内容。建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舆情监测制度,及时监测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媒体正面宣传及信息采用情况、负面报道情况等。

  建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联动监管机制。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事项与其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绩效挂钩。对于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力度大、创新能力强、增速连续两年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的银行,在机构、业务准入方面将予以优先支持。反之,对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上浮幅度超过50%的金融机构,将通过窗口指导、监督检查等方式加以督导,采取通报、约见谈话和风险提示等措施,必要时在市场准入方面采取限制性措施。 (花木嵯整理)

责任编辑:魏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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