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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渔民刺死韩海警事件
本报讯 我国渔民刺死韩国海警事件,4月19日在韩国仁川地方法院宣判。法院一审判处中国渔船“鲁文渔”号船长程大伟30年监禁,并处2000万韩元(约合11.2万元人民币)罚款,另有9渔民被判18个月至5年监禁,并处以罚款。昨天,涉案渔民9名家属代表赴京约见媒体,希望得到法律援助,帮他们打这场跨国官司。
希望减少船员刑期
昨天,涉案渔民家属一行9人,从辽宁乘火车抵达北京,约见了多家媒体。
程大伟等人的家属说,事发至今,他们也没能探视亲人。因为不懂韩语,他们也无法和韩方指定的辩护律师沟通。
渔民家属说,希望我驻韩大使馆能与家属们建立有效沟通渠道,也希望有关部门成立专门小组。
他们表示,希望专家学者或社会团体提供专业的法律援助,帮助他们打这场跨国官司,减少程大伟等人的刑期,并争取让他们回国服刑。
认为韩方罚款过重
韩方法院在判决书中说,程大伟船上的8名小工在海警登船抓捕时,用竹竿等进行抵抗,构成妨碍特殊公务的犯罪,两名船员被判监禁两年,各处罚金2000万韩元。另6名船员被判1年6个月监禁。
小工们辩称,他们当时拿着竹竿,但没有抵抗。但法院认为,妨碍海警执行公务是船上渔民团体作案,因此,法庭对这一罪行予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