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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昨日从省公安厅获悉,针对近期警车和“甘0”专段号牌串挂、外借、套牌、使用假牌等现象又有所反弹,警务车辆乱停乱放、闯红灯、不服从交警指挥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这一问题,省公安厅决定从4月16日至6月15日,对全省在用的警车和“甘0”专段号牌车辆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治理行动。
此次行动治理重点是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警车和“甘0”号牌车辆牌证的;串挂、套挂、挪用警车和“甘0”车辆号牌的;以政法机关名义为其他部门的车辆申领警车或“甘0”车辆牌证的;警车不按规定涂装外观制式和安装警灯警报器的;违规喷涂警车外观标识、不悬挂警车号牌或非制式警车悬挂警车号牌、安装警灯警报器等违规问题的;警务车辆不按规定参加定期检验的;警务车辆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办理报废注销登记的;警车所有权转移后不办理转移登记、不交回警车牌证和消除警车外观标识的。4月28日、29日;5月8日、9日;6月8日、9日为全省专项治理统一行动日,各级公安机关督察、交管部门将开展设卡盘查、路面巡查等现场督察、路查突检行动。
省公安厅要求,各地在路检路查中发现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车辆,经核查无车辆信息的,必须与交警总队车管处电话联系进行核查。经核对车辆与行驶证不一致的,要收缴号牌,扣留车辆。发现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警务车辆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要一律扣留车辆,并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