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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存管机构应保障信息安全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3日 13: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日报政府法治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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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4月20日讯记者周芬棉证券期货行业高度依赖信息技术,包括客户交易信息在内的系统信息安全是关系到客户自身以及证券期货行业发展的大事,中国证监会今日对2005年的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后发布了《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修订稿的最大变化是,适用主体范围扩大,新增开展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银证、银期、银基转账和结算业务,基金托管和销售业务的机构等。办法明确,核心机构和经营机构应当依法开展信息安全工作,保护投资者交易安全和数据安全,并对本机构信息系统安全运行承担责任。

责任编辑:魏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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