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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4月21日消息:出示证件、自报身份、亮明依据——这是相晓东每次执法前的“三部曲”。干了21年交通执法工作的他体会深刻:“执法人员言行规范,也体现了执法的公信力。”最新公布的《上海法治发展报告2012》显示,市民对行政执法实体和程序合法性的肯定评价分别为90.56%和95.32%,行政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行政执法是最经常、最大量的行政管理活动,与市民群众关系也最密切。”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刘华谈到,在当下开放、透明、信息化的条件下,执法活动越来越受社会关注,对执法公信力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此,市委、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进执法规范公正。
提升公信力,执法须“阳光”。市政府发布规范行政执法的相关《意见》和《规范》,就分别对执法单位和人员提出了严格“办事准则”。根据规定,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行政执法依据、程序、过程及结果均应公开。此外,上海还在全国率先推出行政执法相对人权益告知制度,经城管、文化、食药监、水务、统计等单位试点,今年将在建交委、卫生、规土、工商等10多个单位扩大试点。走进市统计局登记受理窗口办理业务的企事业单位,会拿到一本告知手册;接受统计执法检查的对象,会收到同一本手册;在统计局网站上,也能查到手册上的相关事项……“涉及公司的权益一目了然。”尼尔森公司大中华区总裁马祺评价:“这是对企业的尊重,也体现了行政执法的公开透明。”
依法为据、以理服人,也是公信力的保障。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人认为,立法务求公,执法务求平。执法的目的不是为了处罚,而是要通过执法监管,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难题、顽症。目前,本市正在交通、城管、工商、水务、食药监、卫生监督等领域探索分类分步执法模式:对于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公众健康、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执法单位将加大执法力度;而对于情节较轻或危害后果能够及时清除的违法行为,除规定必须直接给予行政处罚外,则将以责令改正为先,并进行教育、告诫和引导。去年起,全市交通执法领域开始推行“首违预警”执法方式,对出租、公交、省际客运三大行业的首批15种轻微交通行政违法行为,交通执法部门予以责令改正、免于处罚。今年,还将扩大“首违预警”适用范围,驾培、货运、停车行业的第二批9种轻微违法行为也将不再“一罚了之”。
执法与疏导相结合,不单纯为执法而执法,这样的执法方式公众认可度更高。在闵行区颛桥镇,由于公建配套尚未到位,田园路附近居民买菜不便,流动摊贩就打“游击迂回战”。城管部门因势利导在田园路开辟“马路临时菜场”,规定时间内允许设摊,既方便居民买菜,又有效解决了乱设摊。在浦东、静安等区部分街镇,“马路临时菜场”的探索也在试行。
上海政法学院教授、上海司法研究所所长杨寅认为,本市的行政执法实践表明,行政执法部门正从“重权力轻权利”转向“尊重合法权利”,从“重实体轻程序”转向“实体程序并重”,从“重权轻责”转向“权责统一”。“执法公信力提升了,公众认可度和信服度也将随之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