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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栋楼或整个单元里只有我一家停电的情况,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昨天,天通苑5区8号楼的陈女士家已停电7天。物业解释为陈女士没交物业费,没钱雇电工修理。
停电满一周生活不便
陈女士家住天通苑5区8号楼,房屋属于一层连带半地下室的结构。白天时,家中光线不佳。记者发现,她家中接着楼道照明的公用电,电线从防盗门的猫眼扯进室内,因电线不够长,只有客厅里点着一个节能灯,卧室只能点蜡烛,半地下室里漆黑一片。租户麦先生的妻子生完孩子出院第二天,便遭遇停电,“房管员照顾我有小孩,才给我接了公共电先用着,但停电这么久,实在熬不住了。”
在单元楼门上贴着停电通知:“将于4月13日、15日、18日每天从零点半至凌晨4点半停电检修工作。”可从13日起,麦先生已过了7天“摸黑”的日子,“通知上没说白天也停电呀!”据麦先生回忆,13日凌晨4时许,自己听见防盗门外有响动,“我开门后发现有3人在捣鼓电表箱,他们告诉我在维修电表。”
陈女士家隔壁同样已停电多日,租住在此的闫女士称,停电已严重影响到自己的生活,“我父母年纪大了,要用热水,我只能从邻居家借,或去附近饭馆打一壶。”让闫女士纳闷的是,她楼上的邻居家却从未停过电。为此,闫女士联系物业,物业解释为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让我找业主,交清物业费自然就来电了。”
不交费没钱雇电工?
“我家电线被剪过很多次,都是我自己找电工接上的。”打开电表箱,陈女士指着被剪断的两根电线说,“物业告诉我说,这是坏人干的。只有我家交了物业费,才给我家通电。”陈女士称,物业要求她按照正常楼层的价格缴纳半地下层的物业费,“我没产权,钱就不该我出,所以自2002年来,10年物业费、取暖费我都没交过。”陈女士买房时,按照协议一次性以每平方米500元的价钱,“买了”半地下室的使用权,但产权属于开发商。
采访时,8号楼的房管员谢先生见到陈女士,就问什么时候把钱交清,“拖了这么多年,把钱补上,这事不就过去了吗?”对于陈女士要物业先通电的要求,谢先生称自己做不了主,“你不交物业费,我们没钱雇电工,我的工资都发不出来呢。”
律师称无产权不交费
昨天下午,陈女士与小区物业经理李先生再次协商交费问题。物业要求陈女士缴纳10年的物业费、取暖费和滞纳金共计21277.98元。李经理表示,物业已做了让步,“都决定给她优惠2000块钱了,但她不干。”陈女士坚持自己没有产权,故不该缴纳任何费用。
对此,北京四惠律师事务所律师庄清忠认为,按照物业管理的相关法规,物业无权向陈女士收取半地下室的物业费和取暖费,“半地下室面积不在产权范围内,无产权面积不必交钱。”
线索:陈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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