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长城网廊坊4月20日电(刘振山 司惠敏 李赟)廊坊大城县刘老太的老伴董某生前购买门店一处。董某去世后,刘老太将四个子女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割老伴生前购买的门店。近日,大城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刘老太依法继承遗产30余万元。
1998年,董某在大城县市场购买了一处门店。2010年8月,董某因病去世,四个子女因分割该处门店产生矛盾。刘老太认为,自己年事已高,休弱多病,没有其他经济收入,且该处门店是其老伴董某生前所买,属夫妻共同财产,她应分得一大部分。今年3月份,刘老太将四个子女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分割老伴留下的门店。
法院审理认为,刘老太的老伴董某生前购买的门店属刘、董二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刘老太享有一半的所有权,其余的二分之一应按法律规定由刘老太和四个子女等额继承,故依法判决刘老太继承遗产303705元。
关键词:大城,老太,告四子女,继承遗产,30余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