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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讯(记者马伊宁报道)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2012年起,如相关单位以庆典活动等各种名义向企业摊派赞助费,将受到查处。对情节严重或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据了解,为给中小企业营造发展的良好环境,新疆将于年内开展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
专项治理工作包括:清理不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规定,贯彻落实中小企业现行优惠政策,加大对增加中小企业负担案件的查处力度等。坚决查处和制止利用各类庆典活动和借教育、卫生、文体活动、召开会议、建桥修路等名义,要求企业赞助、集资、捐款、捐物等行为。涉及国有企业的捐赠必须经本级国资管理部门批准。
今年,自治区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将规范针对水、电、油、汽、运等部分垄断行业和重点执法执收部门、单位面向企业的收费行为,清理行政机关委托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中介机构承担有关服务收费,清理由行政职能的无偿收费转化为有偿服务的收费行为,遏制强制企业接受有偿服务、购销物品和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对国家已经明令取消收费和基金执行情况将进行监督。同时,为工业园区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减负,创建“零收费”园区,开展农产品加工企业减负专项调研活动。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服务收费行为,督促有关部门尽快制定我区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