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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挂车载30吨有毒液体路上跑 在大连被查获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1日 06:0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北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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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辛敏娟) 昨天上午,大连市交通局道路运输管理处稽查大队执法人员在大窑湾收费口处,先后查获两台运送有毒液体的普通大挂车,查处有毒液体共计50吨。

  昨日清晨5时30分许,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稽查大队执法人员在大窑湾收费口附近巡查时,一辆刚刚驶出收费口的大挂车,引起了执法人员注意,只见数百个塑料桶整齐地摆放在车上,桶上标有“有毒品”、“易燃液体”等字样,“这是易燃危险品,怎么用普通大货车运输?”执法人员立即上前进行拦截,大挂车司机见状拼命往前跑,在三台执法车辆围追堵截下,大挂车最终被拦截下。

  经查,大挂车是前日傍晚从锦州北镇出发,准备昨日上午从大窑湾港上船,驶往烟台。据司机交代,车上共装有30吨易燃有毒液体,至于具体液体的名称,司机也说不清楚。由于司机提供不出危险品运输的车辆道路运输证,执法人员连车带货一并依法查扣。上午10时30分,执法人员在大窑湾收费口处,又堵截一辆装有危险品货物的普通大挂车,查获有毒液体20吨。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稽查大队副大队长田衍宝表示,根据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和道路运输危险品的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没有经过资质认定的单位、车辆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田衍宝表示,根据规定,对于运送普通危险品,将对车主处以3万至10万元的罚款,但对于运送有毒危险品等类似情节严重者,将会被处以5万至10万元的罚款。

  据了解,目前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稽查大队已经设立了举报电话,如果市民发现可疑车辆,可以拨打0411-86886983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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