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东方网4月19日消息:居民楼里开“作坊”,老板董某雇佣十几个小工,“流水线”式作业翻新二手苹果手机,准备送往市场销售。没曾想他们的行为已被警方察觉,被全部抓获归案。日前,杨浦区法院审结董某等15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判决主犯董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万元,其余14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
2010年10月起,董某通过其女儿(另行处理)从广东省深圳市购入大量二手的苹果手机及假冒包装盒、手机外壳等零配件,雇佣并组织潘某、陈某、王某等14人,在本市闸北区某小区某号303室,用假冒零配件翻新二手苹果机。在董某的“作坊”里,从销售、配件、更换零件、清理屏幕到打磨、换壳、包装及至配送,都有专人负责。去年7月,民警当场抓获董某及其雇佣的14名小工。
经权利人鉴定,部分被扣押的手机、零配件及包装盒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被扣物品总值110余万元,其中翻新完成的假冒手机价值53.2万元。
法院认为,董某纠集其他被告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待销售金额数额巨大,均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本案系共同犯罪,董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其他14人起次要作用,系从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