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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郑妍)昨天,财政部印发《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今后我国将原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原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合并成为民航发展基金。记者从本市多家航空公司证实,虽然名称不同,但乘客需要担负的民航发展基金和之前的机场建设费并无太大差异。
根据新办法,今后不再延用机场建设费的说法,而统一称作民航发展基金,其征收标准大体不变,维持为“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每人次50元,乘坐国际和地区航班出境的旅客每人次90元(含旅游发展基金20元)。”新办法已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持外交护照乘坐国际及地区航班出境的旅客,年龄在12周岁以下(含12周岁)的乘机儿童,乘坐国内支线航班的旅客将免收民航发展基金。
作者:郑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