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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湘潭4月18日讯(通讯员 黄利锋 戚本钢)近日,湘潭岳塘区地税局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收发票工本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对辖区内的小型微型企业领购地税普通发票时免收工本费。
免收发票工本费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企业行业类型按照收入占总营业收入50%以上的主营业务所属行业确定。
该局采取张贴公告、当面告知、电话通知等多种渠道,及时告知相关纳税人免收发票工本费的政策规定。据统计,该局辖区内共有小型微型企业400余户,一年预计可免收发票工本费6万余元。
作者:黄利锋 戚本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