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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迷心窍盗毁土沉香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0日 07: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茂名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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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电白县司法局获悉,电白县观珠镇沙垌、棠芾等村委会村民罗某增、严某文、刘某康等8人,因在惠州市大亚湾区范围内的山上盗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白木香(又名土沉香)共计20.9公斤,日前被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1年至1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

  记者从大亚湾区人民法院致电白县政府的司法建议书及判决书

  中了解到,2011年7月至9月期间,以罗某增、严某文、刘某康为首的三个同伙共8人,在得知大亚湾区范围内的山上生长着白木香树后,便先后分批、分时间段,以锯、挖、凿、伐等手段上山盗采白木香木块,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公诉机关指控他们犯了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于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经法院审理查明,罗某增等4人先后毁坏白木香树8棵、盗采白木香木块5.5公斤;严某文等两人先后毁坏白木香树5棵、盗采白木香木块10.9公斤;刘某康等两人先后毁坏白木香树9棵、盗采白木香木块4.5公斤。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法规,于是作出分别判处1年至1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法院在司法建议书中建议: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当地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白木香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采伐、毁坏白木香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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