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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4月18日消息:据《新闻晚报》报道,记者昨天从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凡承租“新江湾尚景园”公租房且符合提取条件的承租人,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共同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公租房租金。
上海首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新江湾尚景园”的租赁选房工作自4月启动以来,静安、黄浦、虹口、闸北等区的选房工作已经结束,4月23日起将进入签约、交房阶段。杨浦区的租赁选房、签约工作定于4月21日进行。
为方便入住居民,市公积金中心于4月21日在政法路195号(仅限杨浦区承租人)、4月23日至28日在“尚景园”公租房现场为签约承租人集中办理提取公积金支付租金的手续。
自5月上旬起,浦西各中心城区和闵行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或住房保障机构将按照常态化供应工作要求,接受符合条件单身人士及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新江湾尚景园运营机构等也将同步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保证单位、单身人士和家庭届时到现场顺利选房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