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徐涛鲁斌山记者曹卢杰)4月上旬一天晚上10点,双塘派出所民警接到一起报警:一位口齿不清的男子说集庆门62路车站附近,他朋友被人砍了。
王建国、杨传志、谢均慈三名警官赶到现场,压根没有看到围观的人群,也没有看到被砍的伤者。正在民警怀疑的时候,一名面部皮肤潮红,歪歪扭扭的男子朝民警走来。男子边走边向民警喊道,“警察同志,是我报警的,帮个忙吧,帮个忙吧!”男子满嘴酒气,声音嘶哑,经验老到的民警一看就明白他醉酒了。
醉酒男子齐某表示当晚和朋友出来吃饭,可是因为醉酒了,出租车司机都不愿意带他回家。他家在江北红太阳装饰城附近,现在没法回去了,只好求助民警。但是担心警察不来,就编了个谎言,称朋友被人砍伤了,“现在可好,你们来了,可以把我送回去了吧!”
说话间齐某站着摇摇晃晃,一身酒气。“果然是酒后吐真言啊,不过按照相关规定,谎报警情扰乱社会秩序,影响公安机关正常执法的,要被行政拘留的你可知道?”民警现场对男子进行了批评教育。可还没等民警说完,齐某突然跪在地上,呕吐物不断从口中涌出,双手颤颤巍巍的撑着地面。民警判断其很可能是酒精引起的中毒现象。出于对其人身安全的考虑,民警随即将他带上警车,送到附近医院进行救治。
第二天,齐某酒醒后,民警对其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告知齐某,遇到确实需要帮助的情况,可以报警求助,但须说明真实情况。谎报警情属违法行为,它不仅浪费了警力资源,也难以让民警展开适当的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