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庭审开到案发现场 8人合伙盗窃公司财物终领刑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9日 08: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新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中新网昆明4月17日电(马骞)张某、李某纠集其他6人,在其供职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盗走价值166.2万元的阳极铜板。17日,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在案发现场公开审判了此案,主犯张、李二人被判8年,并处以数额不等的罚金。

  经法院审理查明,八名被告人除土某外,系云铜公司保卫部和其他部门职员,被告人张某、李某先后联络纠集郭某、李玉某、土某、陈某、旷某、田某等多人,多次预谋后,按照各自分工移开摄像头、找仓库、开叉车,于2011年5月6日16时许在云铜冶炼加工总厂电解分厂内盗窃阳极铜板25.22吨,后将赃物转移至西科公司老烟尘仓库堆放,价值166.2万元。

  案发后,被告人张某、土某、李某分别于2011年5月26日、5月27日、6月18日向公安机关自动投案,被告人陈某、郭某、李玉某、旷某、田某分别于2011年5月14日至6月6日间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八名被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单位合法所有财物,数额巨大,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张某、李某二人系主犯,分别处以8年、7年有期徒刑,其余6人根据其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以盗窃罪判处3到4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作为五华区法院“庭审走进群众”系列观摩案件之一,此次庭审将庭审开到了案发现场,参与旁听的云铜公司职员表示,通过观摩活动了解了法院工作和审判活动,同时也更加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学法守法。五华区法院办公室负责人李婷说告诉,这样的庭审观摩将持续到今年10月。“我们会继续选择有法制宣传教育意义的案件或社会关注、有影响的热点案件,采取“请进来”和“走下去”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对特定社会群体公开庭审”。(完)

热词:

  • 庭审
  • 案发现场
  • 被告人
  • 财物
  • 着手实行犯罪
  • 李某
  • 领刑
  • 云铜
  • 主犯
  • 陈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