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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江涛
面对“个人编发、公众阅听、大众评论、集体交流”这一互联网舆论广场的即时便捷,如果政府信息公开“犹抱琵琶半遮面”,且不说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被悬空,民众监督政府也会无从下手。信息不对称,谣言传闻就会沉渣泛起。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求是》刊文谈及反腐及政务公开等问题,要求所有政府工作都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一律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也要向社会公开。
公开的确是个好东西。面对民众知情权的诉求,尤其是面对“个人编发、公众阅听、大众评论、集体交流”这一互联网舆论广场的即时便捷,如果政府信息公开“犹抱琵琶半遮面”,且不说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被悬空,民众监督政府也会无从下手。信息不对称,谣言传闻就会沉渣泛起。
政府信息需要更多的“活公开”,即积极主动、生动鲜活地公开,而非疲于应付、被动呆板地公开。国新办曾对突发公共事件提出尽早讲、持续讲、准确讲、反复讲的“四讲”策略。面对公共突发事件,如果政府部门都能在果断采取相关应急措施的同时,第一时间发布信息,动态更新信息,始终把握信息发布和安全处置的主动权,就能取信于民,尽早消除危机,减少社会成本。
“活公开”要摒弃“网络恐惧症”。近日,公安部新闻发言人关于如何“说话”的言论受到网友的力挺,就是因为他提出不要怕互联网舆论场的强大,不避它的负面效应,而是积极主动面对网络变幻莫测的舆论环境,甚至“反其道而行之”,索性将每月的例行发布会变为每周一次,大量向公众提供社会安全信息。实践证明,政府在社会安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发出声音,会大大减少公众的误读,降低社会风险。这些来源于新闻发言人的亲身感受与经验,值得借鉴。
“活公开”既包括个案动态信息要及时公开,不让任何小道消息与谣言有可乘之机,又包括非密信息都要主动公开,别等着民众申请公开才公开,或以种种理由拒绝公开。去年9月,清华大学女研究生李燕向国土资源部、科技部和教育部申请公开“副部长分管部门、兼职状况及负责联系的单位”等信息被拒绝后,向法院递交行政诉状,要求法院裁判上述三部门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最终,即以三部委公开副部长分管工作信息、女研究生拟撤诉这一近乎笑话的“公开官司”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