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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讯 (记者 吴涛 通讯员林志平)互联网的产生,给我们工作生活带来诸多便利,但一些虚假信息、网络谣言也随之产生,严重侵蚀了社会的肌体,成为近期全社会口诛笔伐的焦点。记者日前就此采访了多位法律界人士,他们纷纷表示,要完善法律法规,净化网络环境,多管齐下抵制网络谣言。
实名制是打击谣言的利器
“真正打击、遏制网络谣言,必须从源头上和制度上进行防范,首先应推行网络实名制。”广东鑫涌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宜群律师向记者表达了这样的观点。他认为,推行网络实名制是对虚拟的网络空间进行“水土改良”的根本,以虚拟化为主要特征的网络空间,由于缺乏传统的真实社会应有的约束机制,因而传统的道德观念和法律意识被不自觉地弱化。实名制可以增加网民守德守法的自律意识,让信息制造者更加谨慎,谣言传播相应就会减少。此外,在谣言出现后,实名制可以帮助确定造谣和传谣者,依法追究侵权人的责任。
许宜群律师进一步表示,目前,包括深圳在内的一些城市在网络实名制上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作为全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深圳更应该通过特区立法的形式,从法律制度上保障实名制的推行。
保护网络用户的信息安全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主任孙智峰也非常赞同网络实名制,他认为,在实行网络实名制的同时,有关部门应加强保护网络用户的信息安全。作为世界上最早实行网络实名制的国家,韩国政府推出的“网络身份确认号码”制度值得借鉴。当前部分网民对网络实名制的担忧,在相当程度上是担心个人信息遭到泄露。孙智峰律师同时认为,抵制网络谣言,除了推行网络实名制,还应当倡导网民自律,发挥社会力量、健全法律制度、增强信息公开,多管齐下、对症下药,才能铲除互联网传播领域的网络谣言毒瘤。
完善法律法规迫在眉睫
“抵制网络谣言,从根本上讲,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为制度保障。”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李伟华律师这样表示。他认为,当前我国对惩治网络谣言的规制主要是停留在对虚假信息制造、传播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上,如《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等行为进行相关处罚,《刑法》中对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规定等等,对如何制止和防范网络谣言却存在明显的立法空白。
要使遏制网络谣言更有成效,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显得尤为紧迫。李伟华律师认为,应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恶意传播谣言的行为,明确违法边界,建立依法查处的长效机制,对网络谣言的行为性质、责任认定、危害赔偿等在法律上给予明确的界定。在公共事件中,政府还需要快速反应、及时调查、发布真相、以正视听,让谣言在真相面前无处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