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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晓军 首席记者王继富) 按照大连市人大、市政府工作拟将现行的《大连市城市燃气管理条例》进行修改调整。日前,市建委向社会公开征集修改意见建议。
本市现行的《大连市城市燃气管理条例》是1996年8月1日颁布施行的。随着本市燃气事业的不断发展,以及国务院《城镇燃气条例》的施行,特别是天然气入连进程加快,《大连市城市燃气管理条例》已明显不能适应本市燃气行业发展的要求。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修改《大连市城市燃气管理条例》列入立法计划。为做好这项工作,市建委决定向社会各界征求对修改《条例》的意见和建议。征集内容:包括燃气规划、工程建设、经营服务、用气安全、设施保护、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法律责任等方面。提交建议的截止日期:2012年6月30日。信函请寄:大连市人民广场1号 大连市建委政策法规处,信封请注明“立法意见建议征集”。联系电话:83697633(传真)。邮箱:dljwfgc@sina.cn。联系人:刁培树、王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