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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胡必华、简伟、记者罗素静报道:妙龄女子与一男子假扮成阔佬夫妻,以金属铜冒充黄金进行诈骗活动,东窗事发后逃亡7年被抓。16日,记者从南昌市东湖区法院获悉,法院一审审理了此案,被告陈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2004年2月,陈某、刘某与黄某3人经事先预谋,由陈某与刘某假扮夫妻,租住在南昌西湖区某单元房内,刘某对外宣称做的是房地产开发和黄金加工生意,黄某则假装不认识他们,并宣称自己是“王老板”。
经过周密策划,陈某和刘某结识了李平(化名)夫妇,并通过邀请他们到家里吃饭等手段,逐步取得被害人的信任。之后,刘某“夫妇”有意向李平夫妇透露自己从事的黄金加工生意利润比较大、风险小。在他们多次劝说下,李平夫妇也有了想投资的念头。
同年3月1日上午,刘某告知李平说,新疆的“王老板”(黄某假扮)已将碎“黄金”送到长途汽车站,让其一道去汽车站接“王老板”,之后两人将所谓的“王老板”接至刘某和陈某的出租房内,当场将送来的“黄金”称重为5375克。刘某和李平夫妇约好,一起收藏此“黄金”。
为进一步取得李平夫妇的信任,刘某两人提议将上述“黄金”存放在李平家中。当日下午,刘某和陈某来到李平家中,按事先约定的以每克82.5元人民币对黄金进行计价,让李平夫妇按出资25%的比例,支付购碎“黄金”的款项,骗得李平夫妇入伙资金8.43万元。随后,又骗得李平夫妇其他款项3万余元。同年3月4日早上,刘某和陈某携上述赃款赃物逃匿。
案发后,经有关机构鉴定,存放在被害人家中所谓碎“黄金”成分为金属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