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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马钦麟)昨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对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生产的盆炎净胶囊等13个批次的药品紧急下架暂停销售。
据了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4月15日公布了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检测确认的13个批次药品使用重金属铬超标胶囊名单,分别是青海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脑康泰胶囊和愈伤灵胶囊,批次为1108204和1008205;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盆炎净胶囊、苍耳子鼻炎胶囊、通便灵胶囊,批次为20110201、20110903、20100601;丹东市通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批次为20111203;吉林省辉南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抗病毒胶囊,批次为091102;四川蜀中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阿莫西林胶囊、诺氟沙星胶囊,批次为120101、0911012;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羚羊感冒胶囊,批次为100901;通化金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清热通淋胶囊,批次为20111007;通化盛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胃康灵胶囊,批次为111003;通化颐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炎立消胶囊,批次为110601。
根据通知,全区各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药店和医疗机构暂停销售和使用上述药品,并对药品数量登记、汇总,待监督检查和产品检验结果明确后,合格产品继续销售使用,不合格产品依法处理。
作者:马钦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