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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长沙县站4月16日讯(分站记者 熊文)近日,长沙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集体调研县人民法院“司法公正长沙行”活动开展情况。据悉,长沙县法院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创新实践“以结案事了为基础,以事了无讼为保障”的特色司法理念,2010年至2011年在全省民意调查中连续两年居全市第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徐敏芝,副主任周郁文、柳铁强、曹艳萍参加调研。
近年来,长沙县法院以深入开展“司法公正长沙行”活动为切入点,致力化解社会矛盾,不断提高社会和谐指数,公正裁判成为修复社会关系的“聚合器”,“软执行”成为确保裁判既定力的“驱动器”,多元调解成为降低纠纷成诉的“稳压器”。科学探索推出执行司法公益短信、媒体曝光“老赖”名单、诚信系统不良记录、限制高消费等“软执行”措施,让法院“执行难”的长期问题得到有效化解。
徐敏芝认为,司法公正始终贯穿于县法院工作的各个环节,“事了无讼”的司法理念实现了办案政治、法律、社会效果的三统一,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认同。她指出,长沙县法院要进一步提高基层法院硬件与装备水平,加强法官队伍作风建设,塑造严谨、公正的新形象。同时,完善具有实效的内外监督机制,争创一流的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