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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贵阳市教育局正式公布了今年“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加分项目及分值”的调整情况。自今年起,将取消学科类竞赛、德育活动竞赛等项目的获奖加分。
据悉,贵阳市教育局于今年2月中旬在本报就“中考调整加分政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同时委托贵州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贵阳市中考加分政策调整”民意测评工作,结果显示:全市范围内抽样的2千余名受访者中81。19%受访者赞同调整后的中考加分政策。教育局依据电话、网络等渠道收集的意见进行了讨论修改,现将贵阳市中考加分项目、分值正式公布。
项目调整内容
据规定,保留了在中学普及程度高、锻炼效果好的田径、篮球、足球等8项项目和贵阳市中学生经常参与的跳绳、跆拳道2项。同时取消学科类竞赛、德育活动竞赛等项目的加分。
分值调整为:1。少数民族、侨眷、台胞及台胞子女、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获得者,保留身份加分项目,分值调整为5分。2。体育类规定项目比赛、中小学生艺术展演等,保留加分项目,分值调整为5分。3。2012年3月31日之前,初中学生参加学科类、体育类、科技类、德育类比赛活动获规定加分等次,按照《贵阳市2012年高中阶段学生招生录取加分项目表》所列项目进行加分,分值调整为5分。
关于累计加分
少数民族、侨眷、台胞及台胞子女、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获得者,得到身份加分后,还可通过参加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等活动获奖后累计加分,最高加分为10分。
无身份加分的考生,可以通过参加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竞赛规定项目中的两项活动获规定等次后累计加分,最高累计加分为10分。
烈士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家庭的女孩考生、市级优秀初中毕业生只享受一次加分,不再适用累计加分。
加分考生将公示
贵阳市教育局表示,为了确保公正,各级教育、招生、监察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加分工作的监督,对取得加分资格的考生要进行社会公示,并设立举报电话。目前设立的举报电话分别为:市教育局:7989400(监察室)、7989430(基教处)、7988406(体卫艺处),市招生考试中心:5519677。(胡颖)
来源:贵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