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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不供电外运堵渠道从重处罚款
本报4月15日讯 (山西日报记者 武俊鹏)今日,全省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在太原召开。昨日,省政府办公厅已下发《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的通知》,要求采取坚决手段,全面遏制和严厉打击无证勘查、无证开采、越界开采、不按批准矿种开采、以探代采、非法组织露天开采、以各种名义变相开采浅层煤浅层矿、浪费破坏矿产资源和严重污染环境的非法违法行为,彻底清理关闭不达标的矿井和坑口。
《通知》强调,要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和以探代采违法行为。对无证或持过期失效许可证进行勘查、开采的,公安机关不得批准其购买、使用民用爆破器材,电力部门不得供电,煤管、煤监、安监、工商等部门不得发放相关证照,铁路、运销系统不得提供运输和销售条件,国土资源部门要责令其停止开采,没收其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并依法从重处以罚款。
省国土资源厅、监察厅已联合启动了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决定对非法违法采矿者和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不力的市县领导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