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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文化街区将建成文化休闲中心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6日 22:4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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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市人民政府日前正式对因139文化街区(博物馆群)项目建设需要征收的房屋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书》,这是中山在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实施后的第一个征收项目。有关部门也公布了该项目的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据悉,该项目将在保护好原有的历史建筑基础上,增加部分新建筑,建成一个集公园和博物馆为一体的文化休闲中心。

  文/记者齐华伟、秦松

  4月13日,中山市征地拆迁管理办公室和中山市博物馆在媒体上刊登《中山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同时公布《139文化街区(博物馆群)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安置方案》)。

  部分住户已选定安置房

  《决定书》中显示,因139文化街区(博物馆群)项目建设需要,决定征收石岐区孙文中路、照壁街、吉祥里、马龙舟巷、水关街范围内部分房屋。房屋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决定书》中称,被征收人应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协议,征收决定作出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不签订补偿协议的,将根据相关法规,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如果对征收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据了解,139文化街区(博物馆群)项目是中山在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后的第一个征收项目。

  今年1月17日,相关部门组织举行了该项目的公开摇珠选房仪式,出席仪式的9户被征收户中有6户当场选定了拆迁安置房,其余3户弃权。

  规定期限内搬迁可获奖励

  《安置方案》显示,征收补偿安置对象包括纳入本次征收红线范围内的土地、住宅、商铺,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补偿方式。

  征收人还将一次性给予住宅每户3000元,商铺每户6000元的搬迁费,因征收商铺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根据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结果给予商户3个月经营损失补偿。

  《安置方案》还制定了奖励办法,鼓励被征收人配合搬迁工作。对于个体征收人,若在征收公告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签订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时间搬迁完毕的,根据产权登记套内面积每平方米奖励1500元,第31至60个工作日内的奖励1000元,第61至90个工作日内的奖励500元;整体奖励方面,在公告发出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已签订协议并搬迁完毕的户数占需搬迁房地产100%的,每户按产权登记的套内面积每平方米奖励800元,占90%的奖励600元,占80%的奖励400元。

  “新旧”结合打造文化休闲中心

  据悉,该工程去年10月下旬已奠基动工,但由于规划设计有调整变动,目前工程已基本停工。此前该规划定位于博物馆群的建设,我国城市规划设计专家、北京大学教授陈可石认为,这种定位过于狭窄,不利于整个城市公共空间的拓展。

  根据新的规划,139文化街区将建成融市民公园和博物馆群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文化设施,将增设博物馆广场公园、博物馆会展大厅等项目。具体包括:公园中的博物馆群、城市中的文化休闲中心、现代岭南风格的博物馆群、热带风情植物园等,使之成为广东省著名的岭南风格旧城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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