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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建备案制度规范各类会展 严防恶性骗展事件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6日 20: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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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郑州4月15日专电今后,在郑州市举办的各类会展都需要在相关部门备案登记。

  本网从郑州市政府了解到,郑州市将对辖区内举办的各类会展实行备案制度,通过加强项目审查等方式规范会展活动。具体情况根据会展举办场所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凡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和中原国际博览中心等专业场馆举办的会展活动,展馆与会展举办方在签订场地使用合同前,要到市会展办备案登记。在专业展馆以外举办的会展活动,会展场馆在签订展场(馆)租赁使用合同前,要到辖区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据了解,备案制度主要为了避免出现恶性骗展事件。

  对于郑州国际会展中心的使用,郑州市政府明令不得擅自承接商业性活动。包括会展中心室外停车场、文化广场、会展路等地方原则上都不得承接商业性会展活动。如遇到全国性大型会展确需使用的,由市会展办提出意见,报市政府同意后,由郑州国际会展中心统一承接,其它任何组织或个人承办的商业活动均属违法。

  此外,对各类会展举办期间的户外广告,市政府也做了详细规定。在会展场馆管理区域以外设置户外广告的需要得到市政府的许可。并且每个会展户外广告发布时段一般不得超过15天,广告形式以灯杆道旗、沿街路牌、跨街门楼等为主。会展结束后,设置单位要立即进行拆除。(徐驰)

责任编辑:魏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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