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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开“爱心超市”免费发放生活、学习用品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6日 18: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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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扶贫济困创新举措 厦门开“爱心超市”免费发放生活、学习用品

  新华网福州4月15日专电(记者苏杰 项开来)福建厦门市思明区独创了一种扶贫济困的方式--“爱心超市”,用以解决城市特困居民的生活困难及其子女的学习困难,目前该区在所辖10个街道和区青少年宫共成立13家“爱心超市”,经常性地向困难群众免费发放生活、学习用品。

  据介绍,“爱心超市”是以募集和发放生活用品为主要形式的经常性社会捐助、救助平台,是新时期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扶贫济困新模式,它由政府推动指导,有效整合了社会慈善资源,把原来分属政府的、部门的、企业的、个人的慈善资源及社会各界的爱心义举,都整合到“爱心超市”这个平台上来。

  厦门市思明区民政事务中心主任寇伟平介绍说,思明区在每个社区都设立了经常性的社会捐助点,负责本社区居民捐赠物品的接收和上交工作,并向街道和区民政部门反映特困群众的需求;区慈善会负责接收社会各界的捐赠款物并整理、分类、消毒、储存,还可根据各“爱心超市”的需求调剂和分配捐赠物品;“爱心超市”的运转费用则由街道财政予以补助。

  思明区“爱心超市”的救助对象主要是城市特困居民,包括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优抚对象等。“爱心超市”实行向社区申请领证,按分值领取货品的办法,工作人员对每件物品按其价值高低标明不同分值,领取者可在货架上任意挑选物品,直到本月的分值用完为止。例如,“三无人员”(无经济收入、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抚养人)及一级残疾低保户,每户每月可领取10个分值的物品。而参加社区公益性劳动的又可加分领取。

  思明区民政局局长孙建中说,自2004年5月思明区嘉莲街道创办第一家“爱心超市”以来,截至2011年10月底,全区的“爱心超市”累计受赠71.1万件物品,价值1918.79万元,共向65万人次发放66.22万件物品,价值约1834.1万元。

  据介绍,为了让“爱心超市”更好地发挥作用,管理人员还根据受赠者的需求,随时向社会发布需求信息,使捐赠品更加“适销对路”;对于捐赠的各类物品的安全性能和保质、卫生状况进行检测,确保使用安全,把“爱心超市”办成“放心超市”。如家用电器,先进行维修、检验,合格后才上架。(完)

责任编辑:魏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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