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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因言语失当与住宿的旅店老板发生口角、厮打,进而持刀将旅店老板刺成轻伤,后当事人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协议。近日,犯罪嫌疑人那顺被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决定。
2011年2月27日23时许,21岁的那顺来到锡林浩特市走亲戚,并与表弟一起住进了锡林浩特市一家旅店。在房间内,两人酒后唱歌、吵闹,旅店老板孙某到房间提醒了几句。不久,那顺跟表弟出去买东西路过前台时,心怀不满的那顺便讥讽孙某长得丑,两人互相谩骂并厮打起来,那顺将孙某面部及上臂刺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锡林浩特市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那顺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且家人已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救治费用及相关损失,并已取得被害人的书面谅解,依法对那顺作出不予批捕决定。
(牟卫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