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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涉枪涉爆最高奖2万元 5月31日前投案自首可依法从轻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5日 22:0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湖南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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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13日讯(记者 黄纯芳 通讯员 姚涤非)今天上午,记者从省公安厅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加大对涉枪涉爆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在当前全省公安机关正在开展的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中,将24小时接受群众举报。各地举报电话为110,省公安厅举报电话为0731-84738200。对举报查证属实的,将给予500至20000元奖励。

  据介绍,2011年以来,全省共破获涉枪涉爆案件739起,抓获涉枪涉爆犯罪嫌疑人1004名,捣毁非法制贩涉枪涉爆窝点15处,打掉非法制贩团伙6个,收回收缴炸药14172.1 公斤、雷管35656枚、枪支457支、子弹7811发。全省持枪犯罪案件从2010年的106起下降至63起,爆炸案件从2010年的31起下降至20起,同比分别下降40.6%、35.5%;公安部通报我省涉枪涉爆292名逃犯中,已抓获282名,缉捕率96%。

  今年,我省公安机关从2月至11月在全省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涉枪涉爆犯罪的主动进攻和严打高压态势。根据有关规定,至5月31日前,投案自首或者主动交出非法枪爆物品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违法犯罪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涉枪涉爆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逾期拒不投案自首、拒不交出非法枪爆物品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收缴并从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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