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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龙江网讯 2012年4月10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指派刑二庭三名法官来到依安县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11.03”邱家特大抢劫杀人一案。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冯某某、张某某、姜某(女)、曹某某、李某某等五人出庭受审。依安县政法机关干警、党委、政府、人大部分领导及近百名群众旁听了该案审理的全过程。为了维护现场秩序,保证案件庭审顺利进行,依安县法院请求当地公安机关派警协助押解被告人,并动员全院干警维护现场秩序。该案庭审进行了5个多小时后顺利结束。
据悉,2010年11月2日晚9时许,被告人冯某某、张某某、姜某(女)、曹某某、李某某等五人在依安镇西北街邱家驴肉火锅店将店主邱某夫妇杀死在店中,并抢走现金4万余元。该案性质恶劣,在当地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影响,属于重特大刑事案件。此案经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审判处被告人冯某某、张某某死刑,姜某死缓,曹某某、李某某无期徒刑。冯某某等人不服一审判决,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案二审结果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