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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余琴)昨日,深圳银监局发布《深圳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指引》,其中首次明确,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可放宽至5%,并首次明确相关差异化监管指标。此举在全国范围内尚属首次。
明确小微企业贷款占比额
深圳银监局副局长胡艳超介绍,为鼓励银行加强小微企业授信业务,原则上,对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的经营管理行为可予以免责:1、不存在以贷谋私,不存在道德风险;2、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行为;3、不存在逆程序操作。
同时,深圳市银监局还明确了不同银行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在全部贷款中余额占比: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深圳分行不低于10%;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深圳分行不低于20%;城市商业银行深圳分行不低于30%;农村商业银行不低于60%;村镇银行不低于75%。
企业主:新政策对小微企业是福音
位于坪山新区的深圳市聚纳光电有限公司董事长顾国洪表示,对于小微企业来说,融资难的问题尤为突出。顾国洪表示:“技术、人脉、资源我们都不缺,资金欠缺是最主要的问题,我们与好多家银行谈过,发现每家银行都有贸易融资产品,但操作起来却很困难。银行对不良资本的控制非常严格,我们基本很难拿到贷款。我们认为没有风险,但银行总是评估有风险。”他形容银行的这些融资产品“接不了地气”。最近,一国外买家愿意接受企业生产能力内的全部供货,但要求货物到港后14天付款,由于回款周期长,聚纳光电资金运营能力不足,面对巨大的市场却苦于无力“吞下”。
对于此次深圳银监局发布的新政策,他表示“毕竟银行是大龙头,如果能松动对于解决我们的资金难题是很好的,对小微企业也是福音。”
对小微企业贷款松绑
鼓励银行开展小微企业贷款,监管层将对深圳辖区银行机构进行相应松绑措施。
具体来说,对于运用内部评级法计算资本充足率的银行,允许将单户500万元(含)以下的小企业贷款视同零售贷款处理,对于未使用内部评级法计算资本充足率的银行,对于单户500万元(含)以下的小企业贷款在满足一定标准的前提下,可视为零售贷款。另一方面,“在计算存贷比时,对于银行发行金融债所对应的单户500万元(含)以下的小企业贷款,可不纳入存贷比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