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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个名字后面,代表着我的经历、汗水、伤病和心血,我应该对它有起码的尊重,所以我要维权。我相信迈克尔·乔丹以及很多像我们这样的人,会有一样的感受。而且,把事实澄清、把真相告诉大家,让一些有目的、误导性的商业行为停止下来,对消费者也是一种保护。”这是姚明就近来备受关注的“体育名人维权”现象,专门发出的声音。
姚明是如何状告“姚明一代”生产厂家并获得胜诉的?“小巨人”经历了怎样的漫长维权过程?12日,姚明就这些问题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独家专访。
2011年底,姚明告赢“姚明一代”。
“‘姚明一代’这个案子一审胜诉后,我们继续提起上诉,因为我们认为3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并不足以起到有效的惩戒效果,还是会让对方感觉违规成本很低。”姚明说,从2001年发现“姚明”被注册相关企业名称、到2003年发现“姚明一代”被申请注册商标,自己的团队已经展开了近10年的维权过程,直至2011年底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武汉云鹤大鲨鱼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侵犯姚明姓名权,赔偿人民币30万元。
“我必须对自己姓名有起码的尊重,也要对消费者进行保护,因为他们对我的名字给予了充分信任,但假借我的名字的商标或者品牌,显然会产生有目的的误导。”姚明说。
姚明表示,目前自己还没有用自己的姓名开发体育品牌的打算,“这个事情是要有兴趣爱好的,而且也要看有没有成熟的、好的商业计划。我的做事风格是,如果没有好的计划,做不出和我自己的品牌相匹配的东西,我宁愿先放在那儿不做。”但他强调,这不代表自己不去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姚明认为,“任何事情都是有规则的,球场上有球场的规则,商场上有商业的规则,大家都遵守,才能形成良性竞争和良性的发展。所以我们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也应该跟上去,更加完善。”
谈起“飞人”迈克尔·乔丹状告乔丹体育侵犯姓名权一案,姚明表示这个案子尚在进行中,他不便发表示评论,但他强调说:“这件事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提醒:一个企业要有自己的生命力,必须要有自主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