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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我国对音乐著作权的保护,充斥着两种声音:一为过度伤害论。被指保护不力,导致盗版滋生,音乐人难以为继;一为过度保护论,制约了音乐相关事业的发展。今年年初,太合麦田宋柯去职,转而卖起了烤鸭。不出唱片卖烤鸭,宋柯卖的是音乐人的底线。与此同时,众多经营机构对“著作权法”的过度保护颇有微辞,著作权在个人,不经人家允许,谁也不能拿来用!一方面做音乐的都想卖个好价,另一方面想买的买不着,就干脆偷。这样的状况维持下去,导致的后果就是,谁都活得没有尊严。
4月8日上午,音乐人陈洁明曾在网上发了一条微博,号召“战友们”大声朗诵列夫托尔斯泰的一句话:我的全部思想无非是,如果那些不道德的人聚集在一起可以形成一股力量的话,那么正直的人,也应该这样去做。道理就这么简单。音著协可以随便把著作权人的音乐作品拿出去公播,获得的收益分给你多少你管不着,给你多少你就拿着。“要做有金钱的音乐还是有尊严的音乐?”刘欢愤慨质疑。
音乐从磁带时代进入数码时代,销售渠道骤然增多,每一个著作权人依托个人的力量,维权也非常艰难。在盗版与版权矛盾凸显的时期,不规范操作形成规模,但突然把某人手里的白食抢过来,管他们要钱,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草案”把大权交于著作权集体管理部门,并不是让他们去挣音乐著作权人的钱,而希望他们保护好音乐人的权益。我们大概可以理解,音乐人此次的义愤填膺颇有些“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味道,他们更希望著作权法能够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地遏制盗版,给创作者留下更多的权利空间。
小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