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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俄总检察院审查中俄石油合同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4日 17: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环球时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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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俄罗斯《导报》12日引述俄联邦监督机构消息人士的话称,俄总检察院正在对俄罗斯石油公司和俄罗斯国家石油运输公司今年年初与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签署的石油换贷款新合同展开审查,因为俄杜马议员认为,在这一合同中,两个俄罗斯公司向中方提供每桶石油1.5美元的折扣,这损害了“俄罗斯国家利益”。

  2009年,俄罗斯石油公司和俄罗斯石油运输公司与中国公司签署合同,两公司分别从中方获得150亿美元与100亿美元贷款,以建设“东西伯利亚—太平洋”石油管道,相应的,在2011年至2030年期间,俄方每年将通过该管道向中方供应1500万吨石油。据俄新网12日报道,自去年1月起,合同出现问题,双方在石油运输价格上存在分歧。经过长达一年多的谈判,双方于年初终于达成协议,决定对合同进行修改,俄向中方提供每桶石油1.5美元的折扣。今年2月,俄共议员尼古拉·科罗梅采夫致函总统梅德韦杰夫和总检察长柴卡,要求对俄中签署的新合同进行审查。他认为,俄公司在与中国合作伙伴签署和执行合同期间似乎存在违法问题,俄公司向中国提供每桶原油1.5美元的折扣,将给俄罗斯造成30亿美元的损失。他还计划向国家杜马提出类似的要求。对此,俄罗斯两家公司目前均拒绝发表评论。此前,俄石油公司一个小股东也曾对此提出质疑。

  《导报》12日引述消息人士的话称,总检察院对该合同的调查暂时没有发现违法现象,审查工作将继续进行。路透社12日称,目前还不清楚俄检察机构对该合同审查的规模和性质,俄罗斯检察官被要求依法行事,尽快结案。

  中国目前是俄东部新油田石油的最大进口商,每天进口量为30万桶。对于给中国公司的折扣,俄石油公司总裁爱德华·胡代纳托夫3月初曾表示,该公司重审了与中方合同中的价格公式,放弃了最高价位。“不能说我们提供了优惠,双方签订了对国家有利的价格调节合同,媒体报道的每桶1.5美元折扣不是优惠,是价格调整。”俄公司一位消息人士也认为,这一结果是俄方的胜利,因为中方开始希望从俄方得到总计300亿美元的折扣。另外,对该公司来说,目前对华输油是最有利可图的。(环球时报驻俄罗斯特派记者  陈志新  柳玉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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