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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逐步开放、调整我国生育政策,改善人口结构。
▲在有条件的省份对夫妻双方或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允许生育二胎,同时停止生育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强制流产行为。
▲在生育率处于低水平时,淡化计划生育政策,统筹人口发展,由行政控制向综合治理转变。
▲将控制生育政策由惩罚转向奖励,鼓励少生少育,使生育抉择成为个人和家庭的自愿行为。
▲适时实行城乡统一生育政策,消除城乡二元差异,实现平等的生育权。
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以来,取得了突出成就,出生率从1987年高峰时的23.33‰下降到2010年的12.13‰。自然增长率从16.61‰下降到5.05‰。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国总人口共13.39亿,人口总量低于国家计生委2005年提出的人口规划目标。
民盟中央在提交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的提案中认为,影响生育水平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生育意愿,生育控制已逐渐成为自愿行为。调查数据显示,愿意生育两个孩子以下的家庭占97.24%。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时间价值成本上升,人们的时间配置更多倾向于工作及自身价值追求;二是在教育、医疗、住房等压力下,生育成本也持续上升。
然而,现行计生政策在有效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缓解资源和环境压力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民盟中央在提案中提出,现行计生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剥夺了人们生育选择权,对不同地区、民族、户籍、职业的人采取不同的生育政策有违公平原则。此外,当前生育政策已引起一系列社会问题:如加速人口老龄化,加大劳动力市场矛盾,加剧出生性别比例失调,冲击家庭结构和代际关系,耗费巨大的社会管理成本和政治成本等。
结合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民盟中央认为:在我国人口数量过快增长势头得到很好控制的前提下,应当逐步开放、调整我国生育政策,改善人口结构。建议国家加大生育政策研究力度,对中国生育政策及其调整后所产生的人口、经济、社会各方面的影响进行全面研究与分析,避免行政及利益相关人员的干预,确保研究的中立性。
民盟中央的提案还就社会关注的放开“二胎”指标问题提出了具体建议:在有条件的省份对夫妻双方或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允许生育二胎,同时停止生育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强制流产行为。在生育率处于低水平时,淡化计划生育政策,统筹人口发展,由行政控制向综合治理转变。
民盟中央建议将控制生育政策由惩罚转向奖励,鼓励少生少育,使生育抉择成为个人和家庭的自愿行为,推动生育与人口良性发展。适时实行城乡统一生育政策,消除城乡二元差异,实现平等的生育权。改革完善医疗、养老、失业等基本保险制度,有效减少生育政策放宽后的生育反弹幅度。(本报记者 廉维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