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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4月12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47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0 万股新股;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已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申请文件实施;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本次发行的保荐承销机构为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张宜生、马媛媛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李东旭、巴震
本次发行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公司联系人:杨刚强
电话:0510-85706075
传真:0510-85500738
保荐机构联系人:
(1)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张超 周晓英
电话:021-50586660
传真:021-50817925
(2)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候大玮
电话:010-66290691
传真:010-66290700
特此公告。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