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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11日讯(记者 苏莉)长沙市猴子石大桥南侧,数10艘渔船一字排开停泊在湘江西岸,船头挂着的“美食”字样招牌清晰可见。4月11日,省人大常委会湘江流域综合整治专题调研组在长沙暗访“吃鱼船”,发现非法水上餐饮死灰复燃。
“去年我们开展水上餐饮专项整治行动,基本劝退水上餐饮渔船,但春节一过,这些渔船又陆陆续续开回来了。” 长沙市岳麓区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目前猴子石大桥附近共有“吃鱼船”65艘,主要来自衡阳、益阳两地。这些渔船所有者持有捕鱼证、航运证等证件,惟独没有餐饮经营许可证。该负责人介绍,渔船停靠处属于湘江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河对面就是长沙市第3水厂、第8水厂取水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一级水源保护区内不能有任何排污口,不允许经营水上餐饮。
据介绍,2011年,该市开展大型环保专项执法行动8次,出动执法人员2136人次,对湘江长沙段93条水上餐饮渔船进行现场执法和宣传劝退工作,并运用移动执法系统编写、发送执法信息,告知已撤离的渔民,不得再到湘江长沙段从事水上餐饮经营活动。在执法过程中,渔民提出了他们的利益诉求,表示如果不开展水上餐饮,希望长沙市政府能收购他们的渔船,帮助他们“上岸”,以解决其生活无着问题。目前,长沙市政府已经向省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希望由省一级协调解决这一难题。
省人大常委会湘江流域综合整治专题调研组指出,在一级水源保护区内开展水上餐饮经营活动,对水源保护造成威胁,事关长沙市民饮水安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希望长沙市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积极稳妥地解决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