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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网讯(记者渠娟报道)2012年,新疆将加大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全面整治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等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
昨日,记者从新疆环保厅了解到,自治区将重点对伊犁河、额尔齐斯河、叶尔羌河流域及上游区域有色金属矿采选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制定环境风险及尾矿库环境应急预案,防止尾矿库决堤等引发突发环境事件。
同时,加强排入污水处理厂的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监管,防止超标废水排入污水处理厂。严厉打击擅自停运、在线监控设施不能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对超标排放二氧化硫,偷排擅自停运脱硫脱硝设施等弄虚作假行为。
去年,新疆共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1028件,限期整改企业45家,有效遏制了环境违法行为。
检查人员发现,部分重有色金属采选企业位于水源上游,环境风险隐患突出部分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放污染物。去年我区有24家国家重点监控污水处理厂监测主要污染因子超标,16家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存在数据不正常、设备不完善等问题。
同时,火电机组氮氧化物超标现象较为普遍,平均超标比例达到55%;火电企业脱硝设施建设进展严重滞后,目前全疆没有建成一台脱硝机组,没有一台现役机组实施脱硫烟气旁路封堵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