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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广东省检察院专题研究部署打击商业贿赂工作。
据悉,今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商业贿赂案件297件300人,同比分别上升43%和33%,其中大案281件、要案28人,大要案比例分别为95%和9.3%。有效打击了商业贿赂职务犯罪。资料显示,2007年至2011年,广东省检察机关共查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3305件3444人,侦结涉案金额达10.9亿元。
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强调,全省检察机关一定要深刻认识开展打击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意义,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坚决查处土地建设、规划、市政等部门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索取收受贿赂、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的犯罪案件;党员领导干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犯罪案件;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参与或干预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受贿索贿、谋取非利益等犯罪案件。要与高检院组织开展的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形成打击商业贿赂职务犯罪案件的高压态势。全省检察机关要在依法严厉打击商业贿赂的同时,积极延伸检察职能,大力开展商业贿赂犯罪预防工作,努力建立和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会议要求,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要着力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实行重点督办或者报高检院挂牌督办。全省反贪部门将着力在挖掘利益链、打击“保护伞”上下功夫。要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反对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既不能法外施恩,又不能法外上纲。(赵杨 韦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