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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俗称“美瞳”)本月起正式纳入角膜接触镜监管范畴,未取得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及相应生产、经营资质证书的商户不得经营。4月10日,记者跟随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走访了市区10多家眼镜店、饰品店后发现,大部分商家已将“美瞳”产品下架,但仍有少数商家“潜水”出售三无“美瞳”。
走访调查:三无“美瞳”仍有在售
在市区八一五中路的一家饰品店里,“美瞳”被摆放在了收银台旁显眼的位置。经过仔细查看,记者发现,这些美瞳基本都是打着国外进口的旗号,外包装上有外文标识,几乎没有中文标识,也没有生产厂家和批准文号等信息,该饰品店也没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当被问到是否知道4月1日出台的有关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的规定时,该店林姓负责人表示不知道“禁售令”的事情,并声称店里的“美瞳”不做销售使用,只是作为赠品赠送给消费者。
“商家无法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同时该店的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包装上没有中文标识,属于三无产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三无“美瞳”会给消费者的健康产生安全隐患,即使作为赠品也是违规的。执法人员当场扣押了该饰品店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4品种共11瓶(右图)。
走访中,记者发现正规的眼镜店所销售的“美瞳”都有注明产品的商标、产地、生产批号以及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而大部分的饰品店和精品屋都表示没有销售“美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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