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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报业网讯为促进司法与民意的良性互动,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南通市港闸区法院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推出了《关于建立公众参审制度的实施意见》,意见规定有较大影响、受到广泛关注以及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或对法律规定理解有较大分歧的疑难复杂、新类型等五种情形的案件,可以吸纳公众参审。据悉,港闸法院是全国首家制定公众参审制度并试行的法院。
当天,一起因劳动争议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在港闸区法院审理,这是该院“公众参审”第一案,记者注意到在法庭旁听席的第一排坐着参审的11名代表,他们来源广泛,既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又有社区居民,还有辖区内的普通工人、农民。此前港闸区法院已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开征集了50名参审人员,同时广泛动员辖区内的社区居民自荐或者推荐参审,并据此建立参审人员名单库,以备开庭前随机选取。庭审结束后,合议庭专门听取了参审人员的意见,并记录存卷。案件判决后,法院随即召开参审人员反馈会,通报裁判结果,并就参审意见作出解释和引导。
港闸区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高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众参审制度具有广泛深厚的民意基础,它的试行可以让普通民众零距离感受司法全过程,促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更好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记者陈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