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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魏金锋 通讯员/张挺)日前,清远交通执法局各大队签订了治超承诺书。据悉,该治超承诺书内容包括“五不准”和“十条禁令”,旨在促进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责任和措施落实,规范执法行为,防范重特大事故特别是桥梁坍塌、断裂事故的发生。
“五不准”分别指: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准上路执法;上路执法人员不准不开收费票据和乱收费乱罚款;车辆没有称重检测的,不准认定超限超载;车辆没有卸载消除违章行为的,不准放行;同一违章行为已被处理的,不准重复处罚。“十条禁令”分别指:严禁刁难、辱骂、殴打驾驶人员;严禁在治超工作时间饮酒;严禁伙同社会闲散人员通过收费带车放车或以其他约定形式擅自放行超限超载车辆;严禁接受与治超执法有关的吃请或馈赠;严禁对同一超限超载违法违章行为进行重复罚款;严禁利用职权参与或者让其亲属、朋友参与对超限超载车辆实施卸载的经济活动;严禁对超限超载车辆不卸载而只实施罚款和收取赔(补)偿费的行政处罚;严禁将超限超载车辆长时间扣留而不处理;严禁将罚款和收取的公路(补)偿费纳入小金库或者中饱私囊;严禁违法扣留运输车辆、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
据清远交通执法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签订治超承诺书是为贯彻落实2011年10月12日全国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的通知》等规定和要求,促进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责任和措施落实,严格路面治理,规范执法行为,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特别是桥梁坍塌、断裂事故的发生。凡在各大队责任路段内发生因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导致桥梁垮塌、道路严重损毁和人员伤亡等安全事故和公路“三乱”现象的,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依规追究各大队及其负责人和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