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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讯(记者关丽琼报道)记者从4月10日召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院2012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新疆各级人民法院今年将继续坚持“从严治院”方针,严肃查处以案谋私、贪赃枉法、为黑势力充当保护伞、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杜绝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确保审判、执行权力的正确行使。
据了解,2011年,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全国同步开通了违纪违法举报网站,实现了与最高人民法院举报网站的联网对接,并加大对信访举报线索的核查工作。全区各级人民法院去年共受理信访举报503件,其中查处违纪案件18起18人,目前已结案处理17人。此外,对发现问题苗头的人员进行告诫性教育,收到了良好效果。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王记文说,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既是反腐倡廉的重要力量,也是反腐倡廉的重点领域。一方面,全区各级人民法院要依法惩处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犯罪,特别是要严惩发生在食品卫生、社会保障、医疗、教育、就业、援疆项目建设等民生领域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和商业贿赂犯罪,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另一方面,要加强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处置、反馈工作,完善对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及时发现、及时查处的工作机制。对于查证属实的案件,要依照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以反腐倡廉工作实效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