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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振忠
新华网郑州4月10日电:河南省漯河市警方10日称,漯河市房管局召陵分局副局长牛豪“持枪行凶”案中的枪支是玩具枪。这是案发15天后,漯河市警方首次就这一引起全国关注的案件中最核心的“枪支”问题发表意见。漯河市警方称,涉案人员牛豪供述,他当时持玩具枪分别在漯河市金山路与淞江路交叉口附近以及驻马店市西平县境内麦地里对报警人袁虞卿进行威胁,案发后将该枪放置于家中。目前,警方已经扣押提取了牛豪供述的这把“玩具枪”。
先听听袁某怎么说:我当时都吓晕了,我好像听到了上膛的声音。对方说:要不要一枪勾死你,要不先搁腿上试试吧。枪是真是假,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假如这把枪是假的,那么,枪上膛的声音就绝不是金属撞击声,而是假枪材料声音。作为袁某来说,至少不会被这假枪上膛的声音所吓倒,然而,恰恰是袁某“吓晕”了,你说这枪是假还是真的?
“要不先搁腿上试试”,枪顶头的感觉是怎样的?冰冷、坚硬,有下坠感,那么,袁某被吓破了胆,并且被殴打,玩具枪的上膛“卡嗒”声,能与真枪的上膛声一样吗?冰冷的枪指头的感觉,是玩具枪所能营造出来的吗?
再往下分析,假设枪指头袁某来不及分析判断枪是真是假,那搁腿上“试试”期间,那意思当然是先打断你条腿试试,枪完全暴露在袁某的眼皮底下了,玩具枪或者真枪,袁某仍然如此犯晕不知真假吗?
“要不要一枪勾死你?”,是对方说的,不是袁某说的。袁某自己心思,“我害怕枪走火了”,枪走火的意思再明白不过,即便对方枪指头只是出于恐吓,没有立即想打死他的企图,但一样有枪走火的危险。而枪走火的直接后果就是致命,因为袁就在对方的枪口下,非死也得走到鬼门关,这是毫无疑问的。那么,对方十多个人开着四辆车来堵袁某等人的路,果真只是带了把玩具枪吗?
报道中说,这是案发15天后,漯河市警方首次就这一引起全国关注的案件中最核心的“枪支”问题发表意见。而作为当地警方来说,他们对于枪真假这样一个最最基本最最常识性的问题,根本不需要专家来鉴定,更不需要专家来鉴别,只要上手一掂量,就完全可以判断真假。如果仍然不能判断真假,拉开枪膛再一上膛,完全可以认定其真假。如果这些均不能判断出真假来,装一颗子弹试试就真相大白了。而这个结论是在15天之后。无论是刑警还是警方的破案专家,判断一把枪的真假,何需15天之久?
各地纷纷拿“临时工”当替罪羊,这样的替罪羊方式百试不爽,令无数“真凶”逍遥法外。那么,“玩具枪”的思路,与“临时工”的逃避法律制裁、逃避法规追责的方式有何二致?
看来,牛豪副局长所持枪支,至少也是天下最牛的“玩具枪”,否则不会有此威力。(四川新闻网太阳鸟时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