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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立人集团资产处置 要求党员干部退还借款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2日 14:2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京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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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 记者10日从浙江温州市泰顺县政府方面获悉,县立人集团资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第9号公告,宣布温州立人集团资产处置10日启动,县纪检委严格规定党员干部不得“抽身”。

  登记债权人超5200人

  2011年10月,泰顺县爆发了温州市规模最大的立人教育集团民间债务危机。据不完全统计,立人集团涉及民间债务45亿-50亿元,目前已登记的债权人5200多人,实际涉及债权人逾7000人。经有关方面核查,立人集团已明显资不抵债。

  据悉,泰顺县确定的资产处置方式是,采取追赃、转让、拍卖等措施。

  立人集团被处置的资产包括其动产、不动产、债权、股权、矿产权以及其他财产权等所有资产,还有公安机关在刑事侦查中追赃到位的资产等。

  党员隐瞒不报将给处分

  4月5日,泰顺县发出《关于党员干部在温州立人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处置工作中执行若干规定的纪律要求》,以2011年10月31日立人集团宣布停止支付所有借款本金及利息之日为界线,要求四个“一律退(归)还”:10月31日之后,若有人向立人集团提取借款本金、利息的,必须一律自行退还;若有人以领取借款、暂付款等形式,变相提取借款本金、利息的,必须一律自行退还。10月31日之前,若有人提前领取未到期借款本金、利息的,必须一律自行退还;若有人向立人集团借款且至今尚未归还的,必须一律自行归还。

  泰顺县还规定,15日前,涉及的党员干部自己上报,自行退还至指定的账户,违者一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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