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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店市居民李某,因相信“好兄弟”王某能给其待业在家的儿子安排工作,自2007年至今,先后因王某的800多种借口累计“缴纳”40多万,其中30多万还是向亲朋借的。王某现已被警方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12年2月13日,瓦房店市岭东派出所接到居民李某报案,称其被人诈骗了人民币40余万元。经调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是庄河人,一直以来在“好友”李某面前使用的姓名都是假的,手机号码也已更换。后经民警多方工作,终于将王某抓获。
经讯问,王某是庄河市居民,自搬离庄河后一直居无定所。 2004年,王某搬到李某隔壁居住,两人不久就成了“好兄弟”。李某很相信王某,王某于2005年搬走后,两人也保持联系。
李某的儿子毕业后待业在家,李某为给儿子找份合适的工作,急白了不少头发。于是王某利用李某的这块心病,于2007年谎称其正在瓦房店市经营一家轮船配件公司,可以让李某的儿子去当部门主管。李某应王某的要求交了1000元钱的“手续费”,其后又交了“保险费”、“体检费”等。直到李某将家里的钱交光了,才对王某产生怀疑,问“怎么还不能上班”,王某答“你儿子是公司部门主管,各种关系、档案都需要时间办理,这事正办呢,你要是不把其他费用交了,以前交的钱就白费了。”李某一听,咬咬牙,跟亲友借钱继续交费,一借就借了30多万。2007年至今,李某已累计给了王某40多万。 田甜 记者曲桂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