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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加薪饮酒后被撞死 家属要同席者赔12万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2日 01:3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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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杨博 通讯员杜楠)六同事庆祝加薪饮酒,没成想其中一人酒后驾车身亡,其他五同事为此招来一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巨额赔偿官司。昨日,高明法院发布消息称,因酒驾遇车祸身死的陈某刚家属向同席五同事索要12万元赔偿一案已经结案。在法庭努力下,被告五同事向其家属支付补偿金8000元,陈某刚家属撤诉,双方最终和解。

  酒驾身亡家属诉同事“未尽责”

  去年9月30日晚,高明杨和某家具企业给员工加薪,陈某刚便和同事一起,到荷城街道“细路酒楼”吃饭。席间,为了庆祝加薪,陈某刚和孟某军、胡某海、史某军等人一同叫了两瓶“稻某香”和两瓶“百年某涂”酒给大家喝,而陈某刚自己就喝下了三四两白酒。饭后,陈某刚和孟某军、胡某海、史某军、马某、何某顺等人一同去某威酒店唱歌,其间,大家又喝了几支啤酒,陈某刚也喝了一小支啤酒。

  晚上10时多,大家离开某威酒店回家,孟某军、胡某海、史某军、何某顺等人劝陈某刚不要开摩托车回家,陈某刚则表示没事,还让马某坐自己的摩托一同回家。众人见陈某刚精神“清醒”,便没再阻拦。于是,陈某刚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搭马某回家。二人行至三洲某路段时,陈某刚与王某驾驶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相撞,陈某刚当场死亡。交警部门认定,王某对此事故承担主要责任,陈某刚因酒后无证驾驶且没带安全头盔,承担次要责任。马某则不承担事故责任。

  同事补偿家属8000元双方和解

  陈某刚意外死亡后,其父母、妻儿均认为孟某军、胡某海、史某军、马某、何某顺等五人在明知其大量饮酒的情况下,未对其有效阻劝,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其后陈某刚的意外死亡具有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于是,陈某刚家属请求法院判决以上陈某刚的五同事连带赔偿损失共计124357.65元。

  今年3月13日庭审当日,除一名被告因脑肿瘤手术不能到庭外,其余陈某刚的4名同事都早早到达法庭。尽管陈某刚的这4位同事对其家属表示同情,但仍坚决要求法官驳回其诉请。该4位同事提交有关证据证明,他们曾尽力发动同事积极为陈某刚家属募捐,从精神和物质上给予了帮助,而“好心人反惹官司上身”,令其不服。

  面对庭上双方的争执,法庭直接主持调解。经法庭多次努力,陈某刚家属放弃了对正在接受脑肿瘤手术的何某顺的诉请,同时放弃了其他部分诉请,将赔偿请求做了大幅降低。

  3月19日,被告史某军带着四被告筹集的补偿款8000元来到高明法院,亲手交给陈某刚的妻子张某芬。双方在承办法官见证下,签订和解协议。陈某刚家属随即向法院申请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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