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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涛)昨天,石嘴山市中院为吴忠市利通区马莲渠乡马莲渠村村民金文银发放了2万元困难救助金,使失去儿子又重病在身的老人万分激动。
2006年3月,金文银老人的儿子下班后到餐厅吃饭,无故被刘某某伤害致死,年已70多岁的老人十分悲伤。随后,儿媳又携带家产丢下年仅3岁的女儿离家出走。由于刘某某的严重暴力犯罪致使老人失去了儿子,老人夫妇在既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情况下承担起抚养孙女的义务,而刘某某又无力支付民事赔偿款。
2011年9月,老人又被医院检查诊断为胃癌,致使老人夫妇生活陷入困难之中,遂申请困难救助。经石嘴山市中院研究,依据相关规定,决定对申请人金万银夫妇给予一次性困难救助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