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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高台县把保障民生作为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和社会互助三大救助体系,创新救助体制,着力改善民生,在追求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中构建和谐。
基本生活救助“一体化”,编制民生“保障网”。以保障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为出发点,健全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重点优抚对象救助、社会福利救助、自然灾害救助、临时救济为内容的基本生活救助制度。不断规范城乡低保程序,为城乡5973户13074名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2018万元。全面加强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建成县养老救助福利综合服务中心,入住五保老人150人,为农村五保老人、高龄老人和城镇60岁以上的老年人建立了健康档案。做好自然灾害救助,“4.24”火灾发生后,全县干部群众踊跃捐款44.8万元,县上为160户受灾户下拨灾后重建资金104.5万元。加大临时困难群众救助力度,为448户困难家庭发放临时救助资金37.5万元。
专项社会救助“均等化”,筑牢民生“幸福墙”。不断完善城乡贫困家庭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司法援助、子女入学救助为内容的专项社会救助制度,夯实社会和谐基础。建立了参合参保、住院救助、大病救助、门诊救助、慈善援助“五位一体”的城乡医疗救助模式,为5588名五保对象、低保户、孤儿和重点优抚对象缴纳农村合作医疗金25.6万元,救助重大疾病患者633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308万元。加大困难群众住房补助力度,为5947户城镇低收入家庭发放住房补贴868万元。抓好“4050”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困难职工就业帮扶工作,帮助困难群体就业2186人次。司法部门为城乡困难居民无偿提供法律咨询、刑(民)事辩护等法律援助,对部分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和老年人实行“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广泛开展“金秋助学”活动,为387名贫困学子发放助学金48.9万元。
社会互助“多样化”,奏响和谐“最强音”。健全访贫慰问、优惠扶持、社会捐助、志愿服务为内容的社会互助制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深入开展“两节”慰问、扶残助残、困难帮扶、技能培训等活动,打造帮扶工作品牌。全县各级党员干部积极投入“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中,深入困难农户家中送资金、送实物、送技能、送信息,在办实事、解难题中增强与人民群众感情。社区党组织深化 “三认五结对”活动,积极参与助老助残、帮困扶贫等社区志愿服务。各乡镇探索建立捐赠、管理、救助三位一体的“党员爱心救助中心”,搭建起了爱心人士随时捐赠款物、困难群众凭卡领取实物的“阳光救助平台”。目前,全县开展各类形式的社会互助活动300多场次,走访困难群众2320户,困难职工392人,发放慰问金110万元。(陈建宏)